注册资本 | 注册时间 | 公司状态 |
30 万元 | 2010-07-07 | 开业 |
工商注册号 | 110115013032671 | 组织机构代码 | 558562977 | |
统一信用代码 | 91110115558562977R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纳税人识别号 | 110115558562977 | 行业 | 批发业 | |
营业期限 | 2010-07-07至2030-07-06 | 核准日期 | 2015-11-30 | |
登记机关 | 大兴分局 | 英文名称 | 未公开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科苑路27号1幢602室 | |||
经营范围 | 销售纸制品、包装制品;委托加工纸制品、包装制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纸制品、包装制品;委托加工纸制品、包装制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详细 |
变更时间 | 变更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2010-09-08 | 投资人 | 1 任东红 12 自然人股东2 黄海涛 9 自然人股东3 任红磊 9 自然人股东 | 1 任东红 16.5 自然人股东2 任红磊 13.5 自然人股东 |
公告时间 | 上诉方 | 被诉方 | 公告类型 | 法院 |
2017-01-19 | 北京明豪鑫盛纸制品有限公司 | 上海金汇通创意设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汇通创意设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北京明豪鑫盛纸制品有限公司诉你们与北京金汇通包装有限公司、北京联合盛景广告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上海金汇通创意设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支付货款本金218451.86元及货款的利息损失(以所欠货款本金为基数,自2016年5月17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判令其他三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要求四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北区)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列入日期 | 列入原因 | 决定机关 | 移除日期 | 移除原因 | 移除机关 |
2016-05-1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 | 暂无 | 暂无 | 暂无 |